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考籍建档与考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会考办: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初高中新课程管理系统日常使用和管理的通知》(闽教基【2010】75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管理系统”学生信息补录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0】37号)精神,我省高中学校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已常态化,为高中学业基础会考考籍管理同步化奠定了基础。为了做好今后的考籍建档和考籍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籍建档:从2010级开始,新生考籍建档工作不再专门下文,各学校在将高一新生信息导入“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管理系统”时,将相应的信息,导入《福建省会考管理系统学校版》,导入的信息必须含:学生姓名、考籍号(与学籍号一致)、身份证号码、照片。(照片来源:会考摄像系统、高一录取信息)
社会考生:普通高中在校生之外的学生和社会人员,含以集体方式报名的社会考生和以个人方式报名的社会考生。
以集体方式报名的社会考生的考籍建档,由原录取学校统一建立社会考生学业基础会考考籍管理档案,按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的代码,参照普高在校生编排会考号。
以个人方式报名的社会考生的考籍建档,根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面向社会开考考务考籍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直[2007]8号)文件精神,在第一次参加学业基础会考报名时建立考籍档案,编排社会考生会考号。
二、考籍变更:所有学生学籍变动,在“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管理系统”操作之后,应同步进行考籍变更办理,将相应变更信息导入《福建省会考管理系统学校版》。
省内转学:接受省内转学生的学校,在学生转入后第一次报考时,于“中学会考管理系统”中进行考籍增减处理该生即可在转入学校参加会考,原录取学校编列的会考号不变。
省外转学:接受省外转学生的学校,将转入学生会考号编列在转入年级会考号末尾,并于“中学会考管理系统”中进行考籍增减处理后办理相关报考手续,该生即可选择科目参加我省会考。
三、寄考考生考籍
考生因各种原因需要在非学籍所在地参加会考,即为寄考。
省内寄考:因特殊原因需要寄考的,应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籍所在校和寄考学校同意,并报请设区市会考办批准。考生第一次在寄考校报名时学校于“中学会考管理系统”考籍增减处理后,考生即可在寄考学校参加考试,原录取学校编列的会考号不变。
省外寄考:外省户籍(含外国、境外学生)在我省寄考的,应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设区市会考办批准,准予在寄考地以社会考生参加全省统一会考,由寄考地会考办按照社会考生会考号编排办法,为学生编列会考号。接受省外寄考生的学校,在考生第一次报名时于“中学会考管理系统”考籍增减处理后,连同追加考籍所需要的考生基本信息,逐级上报至省办,考生即可在寄读学校参加会考。省外寄考生应根据户籍所在省份高中学业基础会考的要求选择报考科目。回原籍时持考籍校介绍信(或证明)到省办办理成绩证明。
寄考外省:已取得我省会考考籍,在外省寄读、寄考并保留我省会考考籍的学生,本人应提出申请、学籍所在校签注意见,县(区、市)、设区市会考办核准后,由学籍所在校在下一次会考报名时于“中学会考管理系统”考籍增减处理后可以保留其考籍。考生须根据我省学业基础会考的要求参加寄读地全省统一的会考考试,寄读地省级会考实施机构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报送我省会考办后所考科目与成绩予以认可。
四、《福建省会考管理系统学校版》信息维护工作要求:考籍建档与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学校与各级会考办应本着对学生负责的精神做好考生基本信息的维护工作。
学校在考籍建档工作的过程中,有条件的可以采用身份证读卡采集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学生照片等相关信息。非身份证读卡采集信息的,要认真校核相关信息,确保不出差错。学校完成考籍建档工作之后,上报上级会考办。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管理系统”学生信息补录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0】37号)中“各普通高中学校均要在信息发生的本学年内完成学生信息的维护工作”要求,学校每学年完成学生学籍信息维护的同时应做好考籍信息变更,在下一次考试报名时同步上报上级会考办,确保会考管理系统数据与“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管理系统”、考生实际信息一致。
设区市会考办汇总辖区内新生考籍数据库,建立本市新学年普通高中学业基础会考考籍管理档案,如遇考生姓名冷僻字的,与“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管理系统”同步,不再另作处理。每年12月31日之前将新生考籍数据拷贝一份报送我办。每次考试报名时,同步将学校报送的考籍信息变更报送我办。今后省办不再就高三年级考籍信息问题集中勘误,考生的信息勘误,均与“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管理系统”同步。各设区市会考办可根据本通知的规定与要求,结合自己辖区内实际情况与工作特点,就考籍建档与考籍管理进行工作安排。
今年开始,省办不再下发纸质的《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考生手册》,改为电子版形式,原手册中《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基础会考考生守则》、《关于普通高中学业基础会考违规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申请学业基础会考免试的有关事项通知》(闽教监【2005】4号文件)等,请登录《福建省高中会考网》(http://www.fjhk.com.cn)查询。高一新生、学校以及各级考籍员应认真阅读,今后办理相关考籍与成绩事宜,请按照其中的要求办理。
福建省高中会考办公室
二0一0年十二月十日